改革开放30年,我市的社会保障领域经历了数次跨越,实现了从计划经济的管理型政府向机构精简运作规范的服务型政府转变,从统包统配的计划就业体制向自主择业的市场就业体制转变,从单一固定用工制度向全员劳动合同制度转变,从国企职工劳动保险制度向覆盖城乡的多元化社会保障体系转变。曲折漫长的改革历程,展现了一幅以民为本的和谐画卷,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劳资关系更加规范。
就业是民生之本,拓展就业之路是劳动保障事业的使命之所在。三十年来,全市累计实现城镇实名制就业二十余万人次;实现普惠制培训3万人;累计发放小额贷款600万元,用于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实现劳务输出6万余人次。
全市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累计进行劳动合同签证11万人次,督促补发农民工工资近亿元;劳动仲裁部门累计为群众追回拖欠工资8千万元,解决伤残待遇3亿元。
全面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贯彻落实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促进企业和劳动者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建立了长效救灾机制,截至2008年末,累计筹集救灾款3000多万元,救济灾民30多万人,帮助灾民特困户建房5000多户。在救助工作方面,2004年,灯塔市救助管理站正式成立,建站以来始终坚持创新救助工作方式,逐步提高了临时救助水平。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跃上新台阶。各级妇联组织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形成了有影响、有声势的群众性学法普法热潮和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以“依法维护妇女权益、推进构建和谐灯塔”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和以“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活动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儿少工作从内容到形式有了进一步的丰富。在全市开展“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的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协调社会力量,扎实开展失亲特困及留守儿童救助活动,全市共救助贫困孩子300多名。
“充分就业、享有保障、和谐劳动”的殷实成就铭记着我市劳动保障的复杂变迁,“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动人蓝图抒发着十七大的暖暖春意,满怀希冀的灯塔社会保障事业正高举改革开放、科学发展的伟大旗帜,求实创新,开拓奋进,努力寻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跨越!(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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