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政办发〔2010〕21号
关于印发灯塔市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灯塔市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灯塔市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加快推进实施“连续两个三年双倍增,冲刺全国百强县”奋斗目标,促进灯塔跨越式发展,市政府决定,2010年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灯塔为目标,以实现高效能管理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狠抓城市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改善城市容貌和环境质量,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吸引力,推动灯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市容市貌整治。重点整治三级以上道路的占道经商、广告牌匾、“五马十乱”、烧烤大排档、零工劳务市场、清扫保洁、市政公用设施及箱式变电站、环网柜、临街电话亭等电力、通讯设施污损、毁坏问题。
(二)居民区、小街小巷整治。重点对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整治,完善居民住宅小区卫生、绿化、市政等设施管理体系,整治城市居民区餐饮、娱乐服务业噪声、环境污染问题,实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违法建筑、无垃圾积存、无污水外溢、无鼠害、无污染、无噪声扰民。重点解决街巷路环境卫生、未“硬覆盖”、路面破损、积水和影响市民出行等问题,抓好街巷路改造、建设、管理工作,街巷路干净、整洁、顺畅。
(三)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公路沿线及铁路沿线城市段环境整治。重点治理白色污染,根治垃圾围城现象和各类卫生死角,加强绿化养护及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使城乡结合部村屯环境整洁,达到无柴草堆、无粪堆、无物料堆;建立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公路沿线及铁路沿线城市环境卫生和绿化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违法建设行为整治。重点打击在大路村、碾盘沟村、土佳屯村、沈营线沿线等重点区域内抢建、改(扩)建和抢栽、抢种等不法行为,杜绝新的违建行为发生。
(五)城区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城区主要道路、车辆违规停放、停车场所管理混乱等问题;整治黑出租车无照营运和非法装载机动设施的人力三轮车、无照电动车违规运营等问题;整治运输车辆超载超限、不覆盖、沿路抛洒等问题。
(六)重点部位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清除垃圾污物、拆除违法建筑、取缔占道经商、清理违规网吧、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高考、中考期间严禁对考生造成干扰和不良影响,进一步优化学校周边环境。
(七)施工现场整治。重点解决施工现场(含待建工地)污染环境和噪声扰民问题。开展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管理规范,卫生设施、作业围挡符合标准,无夜间施工扰民现象;拆迁施工无违章占地,拆迁、竣工后场地平整干净,无垃圾残土积存;施工残土要覆盖,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八)露天集贸市场整治。重点解决露天集贸市场环境脏乱差、管理不规范、噪声扰民等问题。露天集贸市场要有专人管理、整洁有序、无垃圾污物积存、无污水溢流、无场外经营现象,按规定的时间上市、撤市。
(九)重点公共场所整治。整治火车站、商业街、封闭集贸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环境,做到环境整洁有序,公厕、绿地等公共设施完善,杜绝脏乱差及乱摆乱卖现象。
三、责任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辽东商业城、服装城、亿迈隆超市等商场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配合。
市公安局:负责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居民区餐饮、娱乐服务夜间噪声、污染整治工作,市环保局、市文体局、市工商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三个街道办事处配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配合综合执法局对占道零工市场的整治、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施工现场及待建工地整治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负责解决城市道路破损、绿化及绿化设施、“摸黑路”、公园场所整治及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出入口道路城市段环境整治;负责临街立面、旧建筑物(构件物)的粉刷清洗和物业小区整治管理工作。
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占道经商、广告牌匾、“五马一洗”、烧烤大排挡、违法建筑、站前广场整治工作;负责三轮车营运秩序整治工作;负责环卫保洁、越冬垃圾清运、公厕开放工作;负责露天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市工商局配合;负责散乱路边占道待工劳务人员的清理整治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市交通局:负责城市出入口公路段路域内环境整治。
市水务局:负责灌区、河道水面污物的清理及河道沿岸环境整治工作。
市文化和体育局:负责违规网吧的清理整治工作,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配合。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市供销联社:负责水果批发市场、旧货市场、烟花爆竹市场等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粮食批发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义务植树及公路、铁路沿线绿化造林工作。
市广电中心、市供电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电信分公司负责临街通讯、输电设施、线路的整治工作。
市爱卫办:负责全市性义务劳动组织安排、环境卫生检查和除“四害”工作。
灯塔火车站:负责火车站立面建筑物清洗、环境整治及安全管理工作。
万宝桥街道、烟台街道、古城街道:负责所管辖区域的城市出入口、非物业居民住宅小区、街巷道路、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区域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10年的城市管理年活动共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
(二)专项整治阶段(4月16日至6月10日)。各部门按活动要求,集中整治城市环境面貌;
(三)检查考核阶段(6月11日至10月31日)。市政府组织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11月份,市政府组织检查组对“城市管理年”活动进行集中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市管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对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君昶副市长
副组长:李涛市政协副主席、市文体局副局长
张宏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忠卫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刘光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成伟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张玉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于全芳市教育局副书记、副局长
金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金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宝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书记、副局长
潘立新市环保局副局长
吴涛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洪威市水务局副局长
贾炎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刘英海市供销联社副主任
王占云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正达市林业局副局长
富志坚市粮食局副局长
杨海滨市爱卫办主任
冯荣凯市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冯忠华烟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传杰万宝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郝玉峰古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韩春生移动灯塔分公司副经理
赵志洪联通灯塔分公司副经理
邱焕钟灯塔火车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孙忠卫同志兼任。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并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使全市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取得预期成果。
(二)加强考评。考评工作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是日常检查工作由被考核单位按照日常的考核细则和量化标准进行自查,每月至少两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自评材料报市“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领导小组对被考核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底进行综合验收,结合各部门、单位的自评材料形成最终考核结果;三是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逾期不整改的,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对其部门、单位和第一责任人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三)严格奖惩。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将对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和鼓励;对在活动中工作不力或未完成整治活动任务的,监察机关将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四)加强监督。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市民百姓的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整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城市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活动意义和成果,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舆论监督;同时,设立群众公开电话(8286849),广泛听取市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认真解决反映的问题。主题词:城市管理方案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检委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共印150份)
灯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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