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灯塔市政府文件
灯政发〔2009〕4号
灯塔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纳税先进企业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8年,我市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市广大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进一步做强壮大。与此同时,企业依法纳税意识不断加强,纳税额逐年提高,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促进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沈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辽阳红阳三矿等18个纳税额超千万元的企业“灯塔市2008年纳税先进企业”称号。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好的成绩。希望财税部门切实强化纳税人主体地位,在加强税收征管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同时,号召全市各企业以先进为榜样,推进科技创新,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益,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为灯塔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灯塔市2008年纳税先进企业名单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灯塔市2008年纳税先进企业名单
1、沈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辽阳红阳三矿
2、辽宁盛盟焦化有限公司
3、辽宁金昌矿业有限公司
4、沈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马煤矿
5、辽阳北方化工有限公司
6、西钢集团灯塔矿业有限公司
7、恒通选矿厂
8、辽宁天成矿业有限公司
9、辽宁恒威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10、辽阳福山矿业有限公司
11、鞍钢弓矿公司鞍塔铁矿选矿厂
12、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13、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14、灯塔市罕王柳河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15、辽阳红旗铁矿
16、灯塔市万鹏铁矿厂
17、灯塔市银盛铁矿有限公司
18、沈煤集团红阳能源煤矸石热电厂筹备处
主题词:纳税 先进 表彰 决定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检委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共印280份)
灯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