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灯塔市政府办文件
灯政办发〔2009〕22号
关于印发灯塔市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灯塔市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四月九日
灯塔市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形象,按照《辽阳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2009年在全市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灯塔、文明灯塔、整洁灯塔为目标,按辽阳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城市品味,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灯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活动内容和标准
(一)整治市容市貌。重点整治三级以上道路的占道经商、广告牌匾、“五马一冼”、烧烤大排档、零工劳务市场、环卫保洁、市政公用设施及箱式变电站、环网柜等电力设施污损、毁坏问题,对主要道路临街立面、旧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清洗、粉刷,使全市市容市貌有新变化。
(二)整治小街小巷。重点解决街巷路环境卫生、未“硬覆盖”、路面破损、积水和影响市民出行等问题,抓好街巷路改造、建设、管理工作,使街巷路干净、整洁、顺畅。
(三)整治居民区。〗重点对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整治,完善居民住宅小区卫生、绿化、市政等设施管理体系,整治城市居民区餐饮、娱乐服务业噪声、环境污染问题,实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违章建筑、无垃圾积存、无污水外溢、无污染、无噪声扰民。
(四)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重点是清除垃圾污物、拆除违章建筑、取缔占道经商、清理违规网吧、整顿施工现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高考、中考期间严禁对考生带来干扰和不良影响,进一步优化学校周边环境。
(五)整治交通秩序和营运秩序。重点整治城区主要道路车辆、行人违规通行、车辆违规停放、停车场所管理混乱,黑出租车无照营运,三轮车乱停乱放、无照三轮车违规运营等问题,使交通营运井然有序,改善城市交通环境面貌。
(六)整治城区内“摸黑路”和市民如厕难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路灯维护和无灯路改造步伐,重点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开放沿街公厕、内厕,集贸市场、商业区、公园、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内厕要全部开放,方便市民如厕。
(七)整治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公路沿线及铁路沿线城市段环境脏乱差问题。治理白色污染,根治垃圾围城现象和各类卫生死角,加强绿化养护及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使城乡结合部村屯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无柴草、无粪堆,无物料堆;建立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公路沿线及铁路沿线城市段环境卫生和绿化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八)整治施工现场(含待建工地)。重点解决施工现场污染环境和噪声扰民问题。开展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管理规范,卫生设施、作业围挡符合标准,无夜间施工扰民现象;拆迁施工无违章占地,拆迁、竣工后场地平整干净,无垃圾残土积存;施工车辆装载残土覆盖,施工现场入口应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九)整治露天集贸市场。重点解决露天集贸市场环境脏乱差、管理不规范、噪声扰民等问题。露天集贸市场要有专人管理,整洁有序,无垃圾污物积存、无污水溢流、无场外经营现象,按规定的时间上市、撤市。
(十)整治重点公共场所。整治火车站、客车站、商业街、公园等公共场所环境,做到环境整治有序,公厕、绿地等公共设施完善,杜绝脏乱差及乱摆乱卖现象。
(十一)加强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加大巡视、监察力度,坚决打击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抢建、扩建、改建等不法行为,杜绝新的违建形成。
(十二)加强绿化美化工作。加大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力度,保证成活率,力争达到净化一片、绿化一片、美化一片。
三、责任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占道经商、广告牌匾、“五马一洗”、烧烤大排档、违法建筑、站前广场、商业步行街整治工作;负责三轮车营运秩序整治工作;负责露天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市工商局配合;负责散乱路边占道待工劳务人员的清理整治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市城建局:负责施工现场及待建工地整治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环卫保洁、越冬垃圾清运、公厕开放、解决城市道路破损、绿化及绿化设施、“摸黑路”、公园场所整治及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出入口道路城市段环境整治;负责临街立面、旧建筑物(构筑物)的粉刷清洗和物业小区整治管理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城市出入口公路段路域内环境整治。
市水利局:负责灌区、河道水面污物的清理及河道沿岸环境整治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居民区餐饮、娱乐服务业噪声、污染整治工作,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综合执法局、街道办事处配合。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配合。
市卫生局: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市文化局:负责违规网吧的清理整治工作,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配合。
市商业局:负责辽东商业城、服装城、亿迈隆超市等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市供销联社:负责水果品批发市场、旧货市场、烟花爆竹市场等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粮食批发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配合综合执法局对占道零工市场的整治、管理。
市爱卫办:负责全市性义务劳动组织安排、环境卫生检查和除“四害”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义务植树及公路、铁路沿线绿化造林工作。
市广电中心、农电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临街通讯、输电设施、线路的整治工作。
灯塔火车站:负责火车站立面建筑物清洗、环境整治及安全管理工作。
万宝桥街道办事处、烟台街道办事处、古城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区域的城市出入口、非物业居民住宅小区、街巷道路、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区域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专项整治阶段(
(三)检查考核阶段(
(四)巩固提高阶段(
(五)迎捡验收阶段(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灯塔市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张宏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忠卫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刘光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成伟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孙宝兴 市城建局副局长
王德民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韩树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 涛 市交通局副局长
于全芳 市教育局副局长
贾 炎 市计卫局副局长
杨海滨 市爱卫办主任
金 龙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涛 市文体局副局长
潘立新 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正达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洪威 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玉杰 市商业局副局长
富志坚 市粮食局副局长
李乃义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刘英海 市供销联社副主任
王占云 市工商局副局长
崔忠军 市农电局副局长
何柏俊 万宝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刘克新 烟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晓威 古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韩春生 灯塔移动公司副经理
赵志洪 灯塔联通公司副经理
邱焕钟 灯塔火车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孙忠卫同志兼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部门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使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成果。
(二)强化考核。此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整治活动的内容、标准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检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新闻媒体在全市进行曝光。将此次活动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严格奖惩。对在活动中取得优弄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和鼓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把手”为落实此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活动中因工作不力未完成整治活动的部门或单位,监察机关将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四)加强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市民百姓的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整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活动深入开展。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活动意义和成果,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舆论监督。活动办公室设立公开投拆电话(8286849),认真及时解决市民群众反映的各和问题。
(五)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等薄弱环节地区的垃圾清运、清招保洁、市容管理纳入到专业队伍日常工作中来,车辆占道停放、零工市场、三轮车营运及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管理等易反弹、易复发的环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常抓不懈,务求取得实效。
主题词:环境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检委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共印120份)
灯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