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灯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政务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利华主持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缪树仁、张启彦、蔡力军,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元文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段有伟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执行中期的评估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金阳作的市公安局对全市经济发展重点区域及重点城镇治安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由市政府副市长苏平做的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主任会议对灯塔市人大代表葛杰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暂时停止代表职务的决定。
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撤销赵喜彦同志灯塔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的议案、关于免去李士伟同志灯塔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的决定、关于免去钟耀辉同志灯塔市交通局局长职务的决定。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灯塔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高有启为灯塔市交通局局长职务的议案,并颁发任命书。(图:赵建军/文:陈晨)
编辑:蒋方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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